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和《國家市監總局關于做好2019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現將我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報送2019年度報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送對象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縣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都應當依法報送2019年度報告。
二、報送時間
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報送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由于疫情影響,個體工商戶的報送時間放寬至2020年12月30日。
三、報送方式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采取電子化方式報送年度報告。請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http://hn.gsxt.gov.cn),點擊“企業信息填報”菜單進行填報。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可以選擇聯絡員登錄、個體工商戶年報登錄或者CA證書登錄。
個體工商戶可以采取上述電子化方式申報年報,也可以按照紙質方式進行申報,兩種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年報公示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年報系統的要求完整填報并提交公示成功即為完成年度報告。已填報的年度報告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需要更正已經年報公示信息的,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后的信息同時公示。
五、法律后果
各類市場主體未按規定的期限報送、公示年度報告,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年報結束后將對報送的信息進行抽查。抽查發現年報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以及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將被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和法定代表人(經營者),在相關信用領域將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東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
責編: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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